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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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21    供稿:党委宣传部     

各二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直属部门、科研机构,各群众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学校精气神,全方位挖掘并展示学校教书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好人物”,深入挖掘“凡人善举”和“日常闪光”,讲“好故事”,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行进校园•温暖故事”评选活动,并以此向建校55周年校庆献礼。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着眼于深化学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唱响主旋律,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文明、和谐发展。

  总体要求是,配合55年校庆宣传,将“行进校园•温暖故事”评选活动作为校庆重要活动之一,由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学院(部、中心),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有序推动活动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和参评条件

  本次活动坚持导向性、思想性和群众性三个原则。坚持聚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着力发挥“好人物”在践行核心价值观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强化立德树人的文化氛围,挖掘“凡人善举”和“日常闪光”,弘扬正能量,提升学校精气神;坚持师生主体参与,全方位挖掘并展示学校教书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好人物”,展示平凡人物的不平凡事迹,发掘他们身上的闪光点,讲“好故事”。

  我校所有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岗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均可参加评选活动,评选需符合: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本岗位上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忠于职守、默默付出、长期坚守在一线工作岗位,有故事,是“好故事”;其事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故事性,并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和进取的时代精神。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可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三、工作内容与活动安排

  1、组织海选(2015年4月)

  一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利用校报、校园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并召开各级会议专题部署该项活动;同时征集“行进校园•温暖故事”评选活动主题LOGO。

  二是开辟渠道,组织申报。利用个人申报、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离休老干部推荐、校友推荐、学生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推荐身边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并通过书面和电子档的形式上报,见附件1。名额不限。

  2、初审评议(2015年5月)

  评选小组根据群众提供的信息和各学院、各部门上报的材料,秉持工作原则严格审核并评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3、深入挖掘(2015年5-6月)

  宣传组根据初评阶段提供的候选人名单,深入采访和挖掘候选人的相关事迹,以客观真实的笔触描述候选人的平凡善举,确保事迹的真实准确,撰写事迹材料。

  4、终审评议(2015年6月)

  综合评审确定“行进校园•温暖故事”名单,经校党委审定后,公示结果。

  5、深入宣传(2015年5-9月)

  利用多种载体,形成线上线下的互动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通过网上投票和微信投票等新媒体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对离退休人员增设纸上投票方式。拍摄“微视频”。

  6、总结表彰(2015年9月底)

  配合校庆活动,策划、组织、举行“行进校园•温暖故事”报告会暨颁奖会,邀请主管单位领导、社会媒体参加,评选活动达到高潮。

  四、工作保障

  1、组织保障

  为确保评选活动协调有序、有条不紊地展开,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

  2、机制保障

  定期召开评选活动的工作例会,安排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3、经费保障

  学校划拨专项经费,保障活动顺利举行。     

  附件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行进校园•温暖故事”推荐(自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