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8 供稿: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以及近期我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率的反馈情况,现就加快我校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使用经费,确保经费预算执行的规范化。原则上经费预算不允许调整,特殊情况须符合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及科研项目进度,保证经费使用率。

  (1)市财政拨款的科研项目(各类校级科研项目、教委立项科研项目)经费都必须在当年10月31日前使用完结,逾期清零;

  (2)其他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负责人要根据项目期限,持续推进项目进程,随时关注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加快经费使用进度,做好决算编制计划,保证项目按时结题。

  科研处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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