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际互借馆的书目查询地址:上海图书馆书目
(1)读者需向图书馆提出申请,邮件发送所需信息:书名、索取号,以及个人信息(姓名、学院、联系电话)。
(2)馆际互借以一个月为限,遇借出单位读者需要时,配合提前收回图书,到期请归还至图书馆232室。如有逾期、损坏及遗失等按上海图书馆借阅规定处理。
(3)馆际互借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暂由图书馆代为支付。
党史学习教育
第五次党代会
劳模文化研究
智能制造工厂
二工大官方微信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8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