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1-09-22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升上海公民科学素质,加快推进上海科普事业发展,上海市科委决定开展2021年新增市级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包括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三类。每类基本要求为:

  1、示范性科普场馆:同一建筑体内的室内科普展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配备可容纳50-100人的科普教室或报告厅,拥有面积不少于200平米的临时展览厅;每年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250天,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至少开放一半天数,对青少年实行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

  2、上海市基础性科普基地:在同一建筑体内,室内科普展示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可为同层相连的几个展厅,但不可分散于不同楼层和区域;每年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

  3、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应具备不少于100平米以上的基本教学和实验室用房,具备青少年创新实践培养方案,包括不少于 10个科学创新小课题(含科学实验课程),每个课题不少于10个单元(每单元4个课时);设立“工作站+实践点”的运行体系,每个工作站应当设立不少于4个实践点。

  二、具体申报条件

  需符合《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科普基地认定办事指南》(附件2)中相关条件,详见http://stcsm.sh.gov.cn/zwgk/tzgs/zhtz/20210918/ce8811fe833e4db3b73db14e016994b5.html。

  三、申报流程

  1、请有意申报的二级单位将申报名称于9月24日前报至科研处,科研处将根据情况组织申报交流。

  2、项目申报通过“一网通办”在线申报,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00,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0:00。申报前请联系科研处开通系统账号。

  3、市科委将根据受理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勘察和评审并做出是否认定决定。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黄俊奇,张梦婷,电话:50217734,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1年9月19日

  附件1: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附件2:科普基地认定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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