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1-10-14 供稿: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网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二、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奖项设置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实行分类申请:研究成果奖(除单项奖外)申请对象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单项奖为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限2项。

  四、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申请,预审通过后,由科研处进行网上签章。(评奖系统网址:pj.fzzx.sh.gov.cn)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日期: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系统网上申请操作说明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qbv4jAjuJLR4EgFfbgff4w

  五、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办规〔2020〕18号)、《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21〕1号)和《关于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进行(详见附件)。

  校内联系人:黄俊奇、张梦婷  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21.10.14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附件2:关于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

  附件3: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办规[2020]18号)

  附件4: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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