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的要求,2021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1、资助对象: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研究年限:12-36个月。
3、经费额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
4、艺术学专项: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等。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附件1)填写前请先学习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
2、上报材料为申请书和汇总表,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1:00,各二级单位审核排序后统一提交材料至kyjh@sspu.edu.cn,过时不予接收;由于是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2+1(艺术专项),科研处拟在11月24-26日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请申报者准备好5分钟PPT(参照评分表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参加评审答辩。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1:申请表
4:晨光计划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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