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2-01-06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20日16时截止(本校截至时间3月15日)。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我校申报安排

  1.2022年2月前

  申请人:凝练申报主题,确定研究团队,准备申报材料,完成初稿;

  二级单位:对项目选题、申请代码、课题组人员搭配等进行优化调整,做到学科合理布局,避免内部竞争;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分学科进行辅导、把关,为每位“青年基金”申报者及重点培育项目配备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进行一对一辅导。

  2.2022年3月1日前

  申报者网上填报,二级单位完成网上初审,如首次申请,请二级单位统一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姓名、职称、所在单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发送至kyjh@sspu.edu.cn申请开通账号。

  3.2021年3月1-10日

  申请人完善申报书,完成网上提交。

  2021年3月10-15日

  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完成退回修改,网上提交。

  三、项目结项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我校结题安排

  我校相关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2月21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后,审核通过后2022年2月28日将正式版结题报告(A4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签章齐全后交至科研处(综合楼801室)。

  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本项目研究产生的期刊论文、专利、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成果信息;请注意:将研究成果导入结题报告时,务必仔细检查所列研究成果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与受资助项目相关以及是否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将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制作成电子附件目录,并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3、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只能填写2021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的经费,2022年1月1日以后使用的经费和应付未付的费用不能计入。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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