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2-03-01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教卫、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发布2021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阳光计划”项目分为党务工作者类、思政教育工作者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中小学党务和德育工作者类等四大类。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3万元。

  执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鼓励提前完成。

  限额申报要求:每类项目我校名额均为2项,且已经入选过“阳光学者”的不能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党务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学校在编在岗的党务工作者,包括党建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者、统战工作者等三支工作队伍。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按照2021年度计算,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具有良好的党务工作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

  (二)思政教育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学校在编在岗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等两支工作队伍。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4年;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需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2年。

  3.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学校在编在岗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包括宣传工作者、教师思政工作者、决策咨询工作者等三支工作队伍。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四)中小学党务和德育工作者类

  二、选题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本领域中心工作,体现出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

  2.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发展导向,立足上海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3.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形成和转化,并体现出一定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4.项目选题的相关材料均需如实填报,并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一题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阳光计划”项目三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须提交电子和纸质版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下载(或见附件1)。

  2.请各二级部门于3月7日15:00前将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kyjh@sspu.edu.cn,如遇超项,科研处将于3月10日左右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待校内公示结束后项目申报人提交申报书一式七份。

  3.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评审,首轮筛选采用书面评审方式进行,对入围候选人再采用会议评审方式,届时项目申请者本人需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具体评审和答辩日期将另行通知)

  4.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2年3月1日

  附件:1.2021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书

  2.“阳光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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