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根据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工作安排,2023年度起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哲社专项”),属于与“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并列的科研类项目。2023年度“哲社专项”设立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三个类别。有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人可以重点选择《2023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
围绕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内涵式发展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5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我校限额申报3项。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围绕推动高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5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我校限额申报3项。
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两类项目的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围绕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开展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拟立项20项左右,我校限额申报1项,研究经费自筹(限非财政性资金)。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其他类别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哲社专项”。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书填写
申请人需填写《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报书”“论证活页”)(见附件2、3)。
(二)材料提交
项目限额申报,我校名额为7项。请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论证活页和《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kyjh@ss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遴选。
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须分别建文件夹,“申报书”文件夹中的文档应以“申请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命名,“论证活页”文件夹中的文档应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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