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科委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男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7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专题二、启明星(B类,企业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男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7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题三、启明星(C类,企业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项目负责人要求:男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7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题四、启明星培育(扬帆专项)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男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2周岁(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4周岁(在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方式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以及本市各类人才计划,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延后2年,分别为启明星A类、B类、C类,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7周岁;扬帆专项,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4周岁。
限额申报,我校限额为A类2项、扬帆专项10项,请各二级单位于11月7日11:00前将排序后的申报汇总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jh@sspu.edu.cn,如遇超项,科研处将于11月9日左右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
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2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启明星项目申报书电子版
附件2:启明星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启明星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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