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3-02-23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师围绕学科方向组建科研协作团队,通过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产出高水平、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推动学校科研工作迈向更高水平,为学科发展和学位点建设提供支撑,拟在学科建设经费中设立标志性成果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1、获省部级或重要行业协会奖项1项及以上。

  2、主持获批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3、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年经费到账50万元以上。

  4、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采纳1项及以上(通过机要形式提交市教卫党委)。

  5、发表高质量论文2篇及以上(理工类:SCI一区及以上,人文社科类:SSCI或CSSCI)。

  以上任务目标至少选择1项,要求成果为第一完成人且我校为第一单位。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围绕学校学科方向,组建或融入科研团队,团队可由校内不同学科领域的人员组成,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申请人应对标标志性成果的任务目标,开展可行性分析和制定研究内容及实施计划。应列出明确的考核指标。

  3、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立项,2023年底验收,未能达到考核指标将取消后续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由所在学科负责人审核后按二级单位统一提交至科研处kyjh@sspu.edu.cn(电子版+签字纸质版扫描件一份)。

  2、提交截止时间3月6日11:00。

  3、申报过程有问题可联系科研处黄俊奇,联系方式:50217734或企业微信。

  附件: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科标志性成果申报书

  科研处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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