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3-03-14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发明创业奖是由科技部批准,中国发明协会设立,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注册的社会力量设奖,按照《“发明创业奖”评选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范围

  2023年发明创业奖评选奖项包括人物奖、创新奖、项目奖。

  二、申报要求

  (一)人物奖

  1、拥有高水平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发明成果,并且在创业和发明成果产业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2、申报人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创新奖

  当年国际发明展会、全国发明展会项目奖中获得金奖的项目,其他优秀发明创新项目。

  (三)项目奖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在全国/国际发明展览期间,根据《发明创业奖评奖办法》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评审。

  具体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http://www.cainet.org.cn/art/2023/3/11/art_6587_342214.html

  三、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采用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提交方式,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联系科研处申请系统填报注册号和密码。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3月1日至6月27日,学校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2、申报人需提交纸质提名书原件(从提名系统下载打印),提名书和附件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jh@sspu.edu.cn。

  3、校内联系人:黄俊奇 50217734或企业微信

  附件1: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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