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浦东新区科经委发布2023年科普专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科普产品(作品)项目
研究目标:支持原创的科普产品(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科普展教具、科学实验包等)的研制和推广、利用新媒体技术研制开发的科普作品(短视频等)创制与推广。
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相关要求:
1.科普产品(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科普展教具、科学实验包等)要有明确科普主题,内容符合目标人群接受普及教育的特点。课程和课件应当充分运用多媒体的表现方式并保持形式统一,每个课件时长不低于5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20分钟。科普展教具、科学实验包要含不少于5个科学实验表演,每个科学实验表演时长6至10分钟,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应开展线下实践演出不低于10场。
2.科普短视频作品应当聚焦浦东重点产业中某一个领域,或围绕某一个科技科普知识点,制作系列科普短视频。视频内容与形式应当符合新媒体传播的特征,公众易于接受。每个系列视频应不少于10个小视频,每个小视频时长应在60秒至90秒范围内。
3.以上各类科普作品和产品的申报材料应当包括完整的创作方案、课程和课件大纲等。须纳入浦东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2万人次,积极参加浦东科技节展示等重点科普活动。
(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研究目标:对新建的科普设施项目或已建成的科普项目在建设、提升和改造方面给予资助,包括科普基地(场馆)、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创新屋、科普画廊等)、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科普设施(科普展示厅)以及公众科普设施的建设、提升改造等。
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相关要求:
1.在本区域内完成具有一定示范性、公众认可度较高、参与性较强的科普基础实施建设,将予以优先支持。
2.资助该项目的展项设计、布展方式以及展品购置等,不支持有关建筑物建设、装修及购置固定资产等。
3.建成后项目须向本区域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同时依托该项目的相关活动应在浦东新区科技相关平台发布。
4、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的科普展示厅是指围绕科技创新或产业发展的相关技术、产品和科普知识点等进行普及展示,对外开放,一般需经区科经委备案登记后方可申报。
(三)民生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对象:浦东新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一个年度(从项目立项起)。
2.项目经费必须由项目申请单位提供,技术合作单位只能提供技术支撑。
3.受资助后应在项目宣传、作品及展品上统一使用“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普专项资助”主视觉;须通过网络发布相关信息并与浦东新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共享。
4.所有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区科经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项目管理要求详见《浦东新区科普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填写《浦东新区科普专项资助项目申报表》及自筹经费来源说明,各二级单位于4月28日11:00前限额提交1项至科研处,申报书发送至邮箱kyjh@sspu.edu.cn,不接受个人报送,谢谢配合。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院部科研管理负责老师联系,也可联系科研处。科研处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3年4月3日
附件:
二工大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