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3-04-06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是经上海市科委批准、国家科技部备案,本市唯一的此类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每年评选一次,根据2023年度申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被评选的项目应是在本市产学研合作中取得优异成果的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的技术先进;

  (二)项目的产学研合作特征明显;

  (三)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二、申报要求

  本评选采用推荐、申报方式。我校申报项目将由归属的上级单位进行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主体。

  1、被推荐、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高校申报的主要合作企业中至少有一家在本市注册。

  2、申报时须经合作方同意。

  3、每个主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项目时限。推荐或申报的项目必须是近五年之内立项并实施的项目。

  (三)信用要求。推荐或申报的项目主体单位及合作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教师于4月12日前向科研处反馈申报意向。上海科促会将组织集中培训,详细告知申报手续、要点等。

  2、本次申报采用系统在线填报,可进入上海科促会网站(www.tt91.com)的“产学研奖”栏目,填报申报表,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3、科促会对申报项目作初步审核,预审合格的申报项目,提交书面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4份),由二级单位汇总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统一盖章报送上级推荐单位。

  4、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黄俊奇,50217734或企业微信。

  科研处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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