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3-04-07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全国哲社规划办公室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1、课题指南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2023年首次设立,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2、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3、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制度-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nopss.gov.cn))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限定条件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5月5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九)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学校具体工作安排

  申请人:自行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进行网络填报,一律以平台下载的网络填报版压缩包为准填写并上传。网络提交后请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纸质版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级单位:摸底部门申报情况,拟申报情况表于4月14日11:00前报送科研处(邮箱:kyjh@sspu.edu.cn);收取、核对电子版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质量进行评审排序。审核材料时应根据《申报形式自查确认表》核对材料形式规范,如有遗漏问题应及时要求申请书修改后重新提交。

  4月26日11:00前,请报送以下材料到科研处:

  (1)本单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排序表》Excel版(见附件),表格需按推荐顺序排列,纸质版一份并签名盖章。

  (2)本单位《申请书》、《活页》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汇总压缩包。

  若申报总数超过学校限额,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排序情况,并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决定上报名单。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科研管理负责老师联系,也可联系科研处。科研处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3.4.6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学院申报汇总表

  6.申报形式自查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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