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3-05-08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第十六届(2020—2021)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日前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市单位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含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等)、论文。各奖项类别的具体范围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奖项设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包括4个类别:学术贡献奖、学术新锐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学术贡献奖、学术新锐奖不分奖励等级。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本届表彰名额为500项,其中学术贡献奖不超过4项,学术新锐奖不超过20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的具体奖项额度根据两类奖项进入复审的比例综合考虑确定。  

  三、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通过网上申报,实行限额申报。

  2、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23年5月13日起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网http://pj.sssa.org.cn,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填报和成果附件上传。

  3、每位申报者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两类奖项的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如为同一奖项类别须为不同的成果类型(著作或论文)。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本市设立的其他市级奖项的成果,不得申报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4、申请人将系统下载打印的《申请表》、《评审表》、成果原件及相关辅助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所在部门,由部门统一交至科研处。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kyjh@sspu.edu.cn。

  5、我校申报截止时间:5月24日15:00。科研处将按照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6、校内联系人:黄俊奇,联系方式:50217734或企业微信。

   

  附件: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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