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3-06-03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为加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培育高水平科技力量,上海市科委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第一批)申报指南,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信息领域

  征集范围:重点面向上海市集成电路、光电子与光电工程、网络通信、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领域发展,城市数字化转型重大需求,以及科学智能、跨模态预训练、自动驾驶、异构计算、隐私计算等若干“新赛道”和未来产业机遇,凝练重要科学问题、关键技术和行业应用,进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征集。

  执行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依托单位自筹为主,依托单位须出具对实验室筹建期的具体建设支持与资源保障方案,作为实验室筹建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在网上申报页面可查看相关领域体系布局规划内容,择优推荐的实验室应符合《管理办法》各项筹建条件。包括:

  (1)符合重点实验室建设体系规划,定位清晰,名称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避免过于宽泛,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合理。

  (2)实验室应牵头组织、高质量完成过国家和上海市的重大科技任务,产生过获得应用的重大创新成果,在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地方创新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3)优先支持面向上海市“3+6”产业重大紧迫技术研发需求、良好产学研协同合作、具备良好基础的实验室。

  (4)固定人员须在四十人以上。

  (5)重点实验室面积须在一千平方米以上,物理空间相对集中。

  2、联合组建的市重原则上不超过2家依托单位,且要求联合组建的相关单位提供实质性合作协议。

  3、鼓励现有实验室根据所在领域体系布局规划开展重组,通过重组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任务与团队建设,在评估中予以加分。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s://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3年6月30日16:30。

  3、校内联系人:黄俊奇,联系方式:50217734或企业微信。

  科研处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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