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3-08-07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全国哲社规划办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关于加强“绝学”和冷门学科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加强冷门濒危学科的抢救性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的学术研究,确保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有人做、有传承。

  二、目标定位

  1.聚焦国家需求。坚持国家需要、国家站位、国家水准,主要资助对国家发展和文明传承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储备性的冷门绝学研究。

  2.加强学科建设。着眼推动冷门绝学学科长远发展,每年遴选一批研究领域和方向予以重点支持,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巩固学科发展基础、凝练学科发展方向、优化学科发展布局。

  3.扶持学术团队。立足于稳定冷门绝学研究队伍、加强中青年人才储备,强化学术团队导向,重点支持依托人文学科研究基地开展长期合作研究的学术团队,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形成结构合理、代有传承的人才梯队。

  4.择优滚动资助。遵循冷门绝学的学科特点和研究规律,倡导“甘坐冷板凳”“十年磨一剑”的治学精神,对获资助的项目建立定期检查评估和动态退出机制,对评估合格的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三、资助领域

  本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主要包括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与研究、石窟寺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或历史街区与古老建筑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等。

  四、资助强度

  2023年度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和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其一申报。学术团队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80万元;学者个人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35万元。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社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应具备条件:(1)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2)具有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研究专项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4.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六、工作安排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日至9月10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 我校安排:

  我校名额为学术团队项目2项、学者个人项目3项。请各二级单位于9月1日11点前提交本部门预申报名单至邮箱kyjh@sspu.edu.cn。请依托本校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通知和申请书填写说明,于9月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请书电子版、申报清单提交学院,学院做好师风师德审查,逾期后填报项目不予以受理。

  科研处

  2023年8月7日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术团队项目)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者个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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