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3-08-08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启动2023年度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申报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机构的服务领域包括:碳管理(包括组织碳核查/盘查、产品碳足迹核查、供应链碳管理、数字化碳管理平台、碳管理体系)、绿色制造体系评价、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清洁生产审核、管理体系认证、科技成果转化和绿色低碳改造服务等。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本次遴选范围相关营业范围、服务资质或能力。

  (二)申报本次遴选的服务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参加相关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组织的能级评价(参照《节能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方法(T/SEESA001-2021)》、《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能力等级评价方法》(T/SEESA007-2022)、《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等》)的服务机构。

  2、其他申请机构应符合如下条件:

  (1)从事咨询类的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专业领域为能源、环境、生态、循环经济等。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拥有5年以上绿色低碳服务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且拥有15年以上绿色低碳服务工作经验。具有与申请服务领域相关的服务设施和检测仪器等。

    (2)从事改造类的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专业涵盖能源、机电等绿色低碳相关领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节能改造工程工作经验。

  (三)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较好的服务声誉,近五年具备开展过所申报领域内工作业绩6项以上。

  (四)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健全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五)其他申报要求详见:

  https://www.sheitc.sh.gov.cn/ywl/20230807/a6ebc2f1b4584c27a616c4582276d673.html

  三、申报流程

  1、填报《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交签字盖章版的书面及电子版资料。书面资料于8月28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yjh@sspu.edu.cn。已参加相关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组织的能级评价,仅需填报提交《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信息表》(见附件)。

   2、校内联系人:黄俊奇,50217734或企业微信。

   

   附件: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申请书

       科研处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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