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要求,及时总结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工作者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23年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树立标杆、表彰先进,打造“三圈三全十育人”体系,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助力学校改革建设发展。
二、评选范围
全校专兼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职工,包括: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工作年限满4年,截止至2023年9月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各学院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教师;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教师。
三、评选原则
全面考察、注重实绩,坚持单位推荐、网络投票、公开评审相结合的评选原则。
四、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具有较强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二)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要努力成为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促进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人。
(三)专业能力过硬。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爱岗敬业,关心关怀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切实有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参评的专职辅导员积极参加上海市及本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原则上应参加不少于16学时/年的校级培训和1次/年市级专题培训;近三年受到校级及以上思政类、党建类或其它综合奖项表彰者优先考虑。
(六)参评的专业教师、相关职能部门员工,原则上应有2年以上(截止至2023年9月1日)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学业导师或研究生导师工作经历,实绩突出,获得公认。
五、评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
学(研)工部发布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通知。
(二)推荐人员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参评人员。参评人员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个人简介(300字以内)及提供个人照片2张(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
(三)网络投票
在“易班网”展示参评人信息,并由全校师生以易班实名用户直接参与网上投票,作为参评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评审
学(研)工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参评人员日常工作表现、工作实绩,投票情况,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公开评选,确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公示名单。
(五)公示名单
在全校范围内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六)上报及表彰
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进行表彰。
六、时间安排
(一)9月13日,下发评选通知,布置相关工作;
(二)9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将报名表、个人事迹等材料提交至邮箱 sizhengke_sspu@163.com ;
(三)9月25-28日前,在“易班网”公示参评人信息,并由全校师生以易班实名用户直接参与网上投票;
(四)10月中旬左右,组织答辩评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校级公示;
(六)给予2023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颁发证书表彰。
联系人:
孙颖 叶维明 50217729 邮箱:sizhengke_sspu@163.com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3年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名额分配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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