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布时间:2023-05-16 供稿: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申报2023 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附件1)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二、申请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2. 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3. 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三、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 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 号)进行管理。

  四、申报流程

  二级单位将本部门申报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附件3)及排序汇总表,于5月23中午11:00前把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到科研处(综合楼801室,kyjh@sspu.edu.cn)。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科研管理负责老师联系。

  科研处

  2023.5.16

  附件:1.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科研究项目选题

  2.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科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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